ADVERTISEMENT

大马新闻

黄明志吸毒罪不成立获判无罪释放 l 拥毒案明年1月再过堂

December 22, 2025

Featured-Image

尿检呈阴性 吸毒控状不成立


大马著名歌手黄明志(艺名 Namewee)被控吸毒一案,因尿液检测结果呈阴性,今日在法庭获判无罪释放。

主控官阿姆里特普里副检察司在庭上公布,被告的尿检报告并未检出毒品反应。对此,黄明志代表律师郑清丰指出,既然关键证据显示阴性,控方所提出的吸毒控状不成立,要求撤销控罪。

推事阿伦佐蒂随后宣判黄明志无罪释放,并指示退回2000令吉保释金。

.

.

.

.

原被控吸毒详情 最高可判监2年

ADVERTISEMENT


根据控状,黄明志被指于10月22日傍晚7时15分,在吉隆坡金马警区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办公室的厕所内,完成尿检后,被发现体内含有安非他命、冰毒、克他命及四氢大麻酚(THC)成分,因而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吸毒)。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并须接受为期2年至3年的监督。惟基于尿检呈阴性,相关吸毒控罪最终被撤销。

黄明志在离开法庭时全程保持沉默,未回应媒体提问。

.

.

.

.

拥毒案仍在 明年1月19日再上庭


不过,黄明志仍面对另一项拥毒控罪,将于明年1月19日过堂。现年42岁的他于10月24日,在吉隆坡两间推事庭分别被控一项拥有毒品罪及一项吸毒罪,并对两项控罪皆不认罪。

其中,拥毒案在第一刑事推事庭审理,黄明志在推事阿蒂嘉面前否认犯罪。控状指他于10月22日下午约4时30分,在吉隆坡悦榕庄酒店一间客房内,拥有5.12克疑似摇头丸的毒品,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同法令第39A(1)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但不超过5年,并处以不少于3下但不超过9下的鞭笞。

Share via

ADVERTISEMENT

We use cookies

We use cookies to ensure you get the best experience on our website. For more information on how we use cookies, please see our cookie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