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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8, 2025

大马著名歌手黄明志因确诊甲型流感,今日未能如期到推事庭为其被控的一项吸毒罪及一项拥有毒品罪案件出庭。
42岁的黄明志,是于10月24日分别在吉隆坡第一及第三推事庭,被控上述两项罪名,并已对所有指控表示不认罪。
其代表律师郑清丰(译音)今早先后在两庭向推事阿伦佐蒂及阿蒂嘉说明,黄明志因身体不适而无法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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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清丰指出,其当事人的担保人已向法庭呈交病假证明及医药报告,相关文件随后交由推事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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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推事庭最终择定,黄明志涉及吸毒指控的案件,将于下周一(22日)再次过堂;至于第一推事庭审理的拥有毒品罪案件,则改期至2026年1月19日再度过堂。
郑清丰在庭外向媒体证实,黄明志因确诊甲型流感,获医生批出从昨日算起至明日的3天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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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黄明志被指于10月22日傍晚7时15分,在吉隆坡金马警区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办公室的厕所内,尿检结果显示含有安非他命、冰毒、克他命及四氢大麻酚(THC),因而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吸毒),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并接受监督。
此外,他也被控于同日下午约4时30分,在吉隆坡悦榕庄酒店一间客房内,拥有5.12克疑似摇头丸的毒品,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第39A(1)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最高可面对监禁及鞭笞刑罚。
不过,郑清丰透露,控方已告知其当事人的验尿报告结果呈阴性反应,意味着吸毒控罪可能无法成立,因此不排除控方将撤回有关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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