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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2, 2025

高庭今日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为要求政府执行据称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而提出的司法检讨案件。
这项裁决意味,纳吉仍须继续在加影监狱内服刑。承审法官陆意清指出,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由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主持的第61次会议中,只通过一项指令,即批准纳吉减刑,这是当日会议通过的唯一决定,会议中完全没有讨论或批准让纳吉居家服刑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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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意清在宣读判词摘要时说明,由于特赦局会议并未商议居家服刑,因此也意味国家元首并未依照联邦宪法第42条款的程序,下达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她强调,即便坊间或当事人声称该附加谕旨存在,但在缺乏特赦局议决作为基础下,相关说法并不足以构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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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高庭裁定纳吉的司法检讨申请缺乏法律依据,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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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72岁的纳吉是在2022年8月23日,联邦法院驳回他针对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最终上诉后,即时入狱服刑,刑罚为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随后,他向特赦局提出特赦申请。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会议后,于2月2日宣布,纳吉刑期获准减半至6年,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
然而,纳吉声称接获消息指,苏丹阿都拉同时下达一项允许他以居家方式服完剩余刑期的附加谕旨,并因此向高庭申请司法检讨,要求政府确认并执行该谕旨。
案件历经高庭、上诉庭及联邦法院的程序后,最终由高庭裁定,有关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并未依法通过,纳吉必须继续在加影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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