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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4, 2026

新竹一名吴姓男子,于2024年6月透过交友软体结识已婚女子“小美”(化名),两人随后相约见面,并在新竹县某土地公庙女厕内发生不当关系。
事后,吴男不但要求再次发生关系,还向小美开口借款3,000元。当小美拒绝后,吴男连续传送多则恐吓讯息,威胁若不从,就要将两人关系及相关照片告知其丈夫,甚至扬言让其家人、孩子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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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在接获讯息后,担心外遇事件曝光及影像遭散布,造成家庭破裂与社会压力,心理极度恐惧下,决定前往派出所报案,全案因此曝光。
新竹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吴男以揭露秘密作为要胁,企图索取金钱,已构成恐吓取财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
庭讯中,吴男仅承认曾发送恐吓讯息,但否认有取财意图,辩称只是向对方借钱未果便作罢。不过,法院不采信其说法,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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