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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30, 2026

今日,地庭针对一起备受关注的校园风化案做出判决。一名现年32岁的女教师被控在去年性侵一名15岁男学生,法官塔斯尼姆在听取控辩双方陈述后指出,控方未能提出足够的表面证据来证明被告有罪。
因此,法官当庭宣判该名女教师两项指控均不成立,获得无罪释放。被告在得知判决后,法律地位恢复清白,正式摆脱了长达数月的刑事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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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早前的控状显示,被告作为一名教师,被指控于2023年6月23日晚上,分别在拿督阿都马烈路旁以及拉惹慕达阿都阿兹路巴士站的两辆汽车内,对一名15岁3个月大的青少年实施性侵。
这两项行为分别抵触了《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及第14(b)条文。由于被告拥有教师身份,案件还需与同一法令的第16(1)条文一并解读,若罪名成立,最高可面临20年监禁及额外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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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主控官为诺艾莎副检察司,而被告则由法德里和拿督依萨律师代表辩护。在庭审过程中,辩方针对控方的证据点进行了有力反驳。
最终,法官认为控方的论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定罪。这起涉及师生关系的法律纷争暂告一段落,两项原本可能导致重刑的指控均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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