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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0, 2026

一名42岁的特殊班女班主任因涉嫌对年仅14岁的男学生进行口交、非自然性行为及互传裸照,今日在芙蓉地庭被控5项罪名,但她皆不认罪。
被告努鲁艾丝金被控在2025年9月至2026年4月期间,利用其身为班主任的身份,在芙蓉新城的公寓及住宅单位内,多次诱骗并强迫该名14岁5个月大的男学生做出违背常理的性行为。
由于案情恶劣且涉及师生关系,被告的行为已严重抵触了《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以及《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违反自然性行为),一旦罪成将面临长期监禁与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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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在庭上严厉斥责被告的行为严重违背师德,并一度要求法庭开出总额10万令吉的巨额保释金,且拒绝让被告丈夫担任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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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诺阿琪拉副检察司指出,由于被告的丈夫本身就是这起案件的重点证人,为了防止串供或干扰司法公正,其丈夫不符合担保资格。
控方也向法官提出多项严厉的附加条件,包括要求被告必须交出国际护照、每月定期到邻近警局报到,并且在案件审理期间,严禁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去骚扰受害者以及控方的所有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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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律师求情称被告已被调离学校且无权接触受害者,法官最终网开一面,批准被告以总数2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扎菲柏万德在庭上指出,为了保护受害男学生,教育部已在今年4月8日将原本身为高尚教师的被告立即调职至教育局,目前她无法再回到校园,也绝不可能干扰证人。
律师也以被告月薪仅6000令吉且需要抚养两名孩子为由请求减免保释金。法官西蒂艾莎在权衡各方利益后,允许被告以每项控状5000令吉保释,此案已定于2026年7月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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