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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13, 2026

一名48岁送货员被控于2022年在雪州住家杀害45岁妻子,再将遗体运往彭亨淡马鲁,抛入士曼丹河,谋杀罪名成立。
高庭法官罗丝嘉娜雅蒂今日宣判时指出,控方已在排除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万光隆(译音)犯罪,因此判处他监禁40年及鞭笞15下。刑期从被告于2022年7月14日被捕当天起计算。法庭此前于今年2月12日裁定案件表罪成立,被告随后选择出庭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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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被告被指于2022年7月9日至10日期间,在雪州沙登史里肯邦安沙登乌达玛花园住家内杀害妻子陆婉芬(译音),随后将尸体运往彭亨淡马鲁。
7月11日傍晚,一名退役海军罗再迪在士曼丹河发现一具卡在鱼笼内的腐烂尸体并报警,死者胞兄之后到关丹中央医院太平间认尸。警方调查期间,被告于7月14日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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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共传召19名证人,并提出多项间接证据。法官指出,虽然案件没有目击者直接看见被告杀人,但综合证据足以证明其涉案。警方调查显示,被告曾驾车从雪州前往淡马鲁,相关高速公路闭路电视及缴费记录也与行程相符。
被告后来还曾指引警方前往抛尸地点,并指出一个黑色塑料袋,经检验后发现含有死者DNA。警方也在被告住家天花板内发现死者手机、身份证及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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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根据法医证词指出,死者是遭他人杀害。案发前夫妻关系被指不睦,辩方曾提及,被告不认同妻子在酒吧担任侍应的工作,并不满她经常深夜回家及需要应酬男顾客。
控方也指出,被告曾于妻子失踪后报警,却没有提及自己知道妻子手机被藏起来等情况。法官认为,这些情况与其他证据综合起来,并非巧合,而是进一步指向被告涉及杀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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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阿末祖海尼副检察司认为,被告杀害妻子后将遗体从雪州运至彭亨抛尸,属于严重罪行,因此要求判处死刑。
辩方则以死者死于窒息、案件并非极为罕见的谋杀案,以及被告育有3名孩子等理由,求判监禁。法官最终认为案件严重,但考虑被告仍有改造可能,决定不判死刑,而是判处40年监禁及15下鞭笞。被告家属在公众席抽泣,而被告全程保持冷静;其代表律师也证实,被告已针对定罪及刑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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