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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5, 2026

涉及“杀孕女友剖腹取胎并焚尸案”的22岁被告莫哈末法克鲁艾曼(现23岁),上诉成功,上诉庭裁决撤销原本的绞刑判决,改为监禁40年及鞭笞12下。案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上诉庭三司在审理时指出,已考量被告犯罪时的年龄及法律赋予法庭的裁量权,因此批准上诉并作出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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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早前判决,莫哈末法克鲁艾曼被控于2年前,在沙白安南谋杀其怀孕女友并焚烧尸体企图毁尸灭迹。被告承认所有案件事实及控方提交的112份证据,因此在无条件认罪后,由巴生高庭法官诺丽莎判处绞刑。
被告当时被带往巴生高庭面控。法官指出,该案件“有预谋、虐待狂及极度残忍”,死者与其18周大的胎儿一同遇害,生前亦遭受严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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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媒体早前报道,案件发生于2023年5月22日至23日之间,地点在大港双溪利茂路一油棕园。警方调查显示,死者因怀孕问题与嫌犯发生争执,随后被带上车并遭殴打,最终在油棕园被焚尸,被告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主控官努鲁阿茜京副检察司指出,死者当时怀孕且死状极其残忍,属于严重罪行。辩护律师则提出上诉,称被告事发时年仅20岁,并非胎儿父亲,只是被当作“替罪羔羊”,请求改判监禁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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