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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9, 2025

一名抢劫妇女金手镯后拒捕、遭警方当街追逐的男子,今日在柔佛麻坡法庭承认控罪,被判入狱。
41岁的被告占里分别被押上麻坡第二地庭及第一推事庭,面对抢劫相关及阻差办公的指控。由于早前在拒捕过程中发生车祸,被告今日上庭时需扶着拐杖行动,神情明显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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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被告原本在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下被控,但控方随后将控状改为刑事法典第414条文(藏匿及协助处置赃物)。
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5月25日早上,在居銮县蒂蒂旺沙花园一家金店,蓄意协助处置一条重10克、价值约4000令吉的金手镯,该首饰属于一名64岁妇女嘉米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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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选择认罪获判坐牢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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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随后再被控(妨碍警员执行公务)判监10个月
由于两项刑罚同步执行,被告需服刑2年。
调查揭露,受害妇女当时骑摩哆载着孩子外出时,遭被告接近并抢走手镯。警方接获报案后展开追查,并在居銮一间金店寻获出售记录及闭路电视画面,证实被告售卖赃物。
警方也指出,被告近期还将被带往峇株巴辖及笨珍地庭,因另宗抢劫案继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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