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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新闻

电子发票最新消息:年营业额50万以下企业暂时豁免,逾百万商家受影响

June 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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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年6月5日

马来西亚政府再度调整电子发票(e-Invoice)实施时间表!内陆税收局(LHDN)今日正式宣布,年收入或销售额低于50万令吉的商家,将暂时获豁免强制使用电子发票。这项决定将影响众多微型、小型及中型企业,给予他们更长的准备时间,以应对电子化转型的挑战。



✅ 重点豁免与延后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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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豁免:营业额低于50万令吉

  • 无需强制实施电子发票。
  • 仍可选择使用“综合电子发票(consolidated e-invoice)”或“自开电子发票(self-billed e-invoice)”处理交易。
  • 若买方要求开票,卖方可统一出具合并发票,无需单笔开票。

🟡 阶段性延后实施:

  • 第4阶段(年收入/销售额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
    ➤ 原定2025年7月1日 → 延后至2026年1月1日实施

  • 第5阶段(年收入/销售额不超过100万令吉):
    ➤ 延后至2026年7月1日实施

  • 第3阶段(年收入/销售额500万至2500万令吉):
    维持2025年7月1日强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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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外要求:高价值交易须单独开票

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已落实电子发票的商家,必须对每一笔超过1万令吉的交易开具单独电子发票,不得再合并处理。



🤝 政府体恤中小企业挑战

内陆税收局指出,政府理解中小企业在遵守电子发票新规方面所面对的技术与财务压力,因此在过渡期内,将继续提供支持与宽限。只要商家在使用合并电子发票的过程中符合相关条件,将不被追究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的责任

中小企业公会(SAMENTA)早前曾建议将电子发票豁免门槛提高至30万令吉,如今政府所宣布的50万令吉门槛显然是更进一步的利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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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最新政策的调整,标志着马来西亚政府在推行电子发票制度上,采取了更具弹性与包容性的态度。企业应利用这段宽限期,尽早准备系统与流程升级,以迎接即将到来的全面电子化财务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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