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August 31, 2026

马六甲一名21岁无业青年涉嫌在服刑两年多获释当天,再对另一名亲妹妹作出性侵行为,日前被控上甲市爱极乐法庭。
被告是家中4名兄弟姐妹中的长子,过去曾因强奸当时15岁的妹妹而被判入葛尼感化院服刑。此次案件涉及另一名15岁妹妹,被告面对两项儿童性罪行控状,并在法庭上否认罪名。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今年6月6日下午及8月20日晚上,在甲郊区一间民宅内,对受害者作出亲吻、抚摸及吸吮15岁妹妹乳房等行为。
.
ADVERTISEMENT
.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涉嫌拉起受害者裤子,并倚靠在她身上作出有关行为。控方援引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提控,罪成最高可判20年监禁及鞭刑。
副检察司建议被告每项控状以1万5000令吉保外,并附加不得接近或骚扰受害者及每月到警局报到等条件。
被告在没有律师代表下求情,称刚离开感化院,目前靠散工补贴家庭。法官最终准其以9000令吉保外,并批准相关附加条件,案件定于9月29日过堂。
ADVERTISEMENT
We use cookies to ensure you get the best experience on our website. For more information on how we use cookies, please see our cookie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