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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5, 2026

高庭今日推翻地庭于2月10日作出的判决,原本因车祸后殴打华裔老翁而被罚款5500令吉的52岁男子赛夫阿德里,改判监禁4个月,即日生效。
承审法官拿督阿斯兰再努丁在听取所有证词后指出,高庭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23条文,调阅初级法庭记录后,认为原判过轻,因此改判监禁。被告涉及两项罪名,即伤害及恐吓要杀害70岁受害者刘坤福(译音)。
控方强调,根据网传视频,受害者遭拳打脚踢,情况严重,行为属鲁莽路怒及欺凌行为,应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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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坤福在庭上以中文宣读受害者陈述,指自己身心受创严重。他说,事发后害怕出门和开车,身体多处受伤,舌头更缝了6针,进食困难。
“我担心他会记仇,再来找我麻烦。他非常暴力,我感到很不安全,希望法庭给予适当刑罚。”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沙基尔则解释,当事人并非立即动手,而是先敲车门与对方交谈。被告称,当时其丰田Vellfire休旅车被撞,出生仅3天的婴儿从妻子怀中跌落,一时情绪失控,才酿成冲突。
不过,控方指出,国家有法律,不应以情绪为借口施暴。高庭最终裁定监禁4个月,以示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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