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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7, 2026

一名男子于去年2月通过交友软件结识了一名未满14岁的少女。尽管明知对方年纪尚轻、心智未成熟,该男子仍多次与少女发生性关系,并利用手机拍摄裸照与猥亵视频留存。
除面对面拍摄外,男子甚至在视频通话时要求少女做出猥亵动作并进行截屏录影。
更令人发指的是,该男子行为愈发失控,竟在同年3月要求少女前往南寮渔港附近的公园,在公共场合全身赤裸跪地爬行并录影,严重侵害了少女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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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长期的性剥削与人格侮辱,该男子的控制欲也极其惊人。后来他因不满少女私下答应他人的邀约,竟情绪失控对手无寸铁的少女大打出手。
他持衣架疯狂殴打少女,导致其臀部、小腿及手脚多处出现明显的淤青伤势。
直到少女父亲察觉女儿异样,带其就医验伤并果断向警方报案,这起令人窒息的虐待与剥削案才终于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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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院审理此案时指出,被告为了满足私欲,多次对未成年人犯下妨害性自主及性剥削罪行,甚至在公共场所拍摄羞辱性画面,对受害者的成长造成了严重伤害。
法官考量到被告事后坦承犯行并已与家属达成调解,最终依妨害性自主、儿少性剥削及伤害等罪名,合并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没收作案手机。此案仍可上诉。警方也提醒,散布未成年性影像已触犯重罪,民众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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