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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6, 2025
05月 16日
因涉及夺命FRU车祸,沙石罗厘司机今早被带往安顺第2地庭,面对9项以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惟被告在庭上不认罪。
今早 9时05分,45岁的罗厘司机奴迪祖卡乃(Nudizukani)被警方押送至安顺第2地庭。为确保提控程序顺利进行,法庭周围部署大量警力维持秩序,下霹雳警区主任峇克里助理总监也亲临现场监督整个过程。
在押往法庭途中,峇克里向被告讲解提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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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于5月13日早上约8时51分,在霹雳州双溪马聂路第15公里处,驾驶沙石罗厘时疑方向盘失控,迎面撞上正返回怡保的FRU警员罗厘,酿成悲剧。
该起事故造成9名警员当场死亡,另有9人受伤。联邦后备队员当时刚完成配合兴都教徒酬神大游行(CHITRA POURNAMI)的执勤任务。
副检察司依祖丁在庭上代表提控,提出共9项控状,分别指被告因危险驾驶导致以下9名警员死亡:
控状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根据相关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5至10年、罚款2万至5万令吉,并吊销驾照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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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庭上否认所有指控,代表律师弗朗西斯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他在庭上为被告求情表示,奴迪祖卡乃为按趟领薪的司机,月收入仅约2000令吉,单身且患有哮喘,希望法庭考虑其经济状况,降低保释金。
法官诺韩扎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裁定被告以总额6000令吉保释外出,同时附加条件包括即时吊销驾照及每周向警局报到一次。案件定于6月17日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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