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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16, 2025
亚罗牙也法庭(10月16日)提控两名17岁少年,涉及一宗中三女生在课室内遭性侵的案件。
两人被控三项罪名,包括刑事法典第375B条文(集体强奸)、第377B条文(自愿参与违反自然性交行为),以及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对儿童的身体性侵犯)。首名被告否认所有指控,第二名被告当庭认罪。
法庭定于11月26日过堂,提交案件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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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在律师及父母陪同下出庭,庭审气氛沉重。庭审结束后,两少年情绪激动,抱着父母痛哭,场面令人动容。
由于涉及未成年被告,法庭禁止媒体拍摄其照片,保护隐私。警察护送被告进入亚罗牙也法庭,整个过程低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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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名被告:
代表律师蔡咏亿透露,首名被告是家中长子,父亲为公务员,需负担家中另外两名孩子的生活与教育费用。被告患有鼻窦炎和疝气,已接受一次手术,计划在完成大马教育文凭(SPM)考试后进行第二次手术。蔡律师强调被告的健康状况,盼法庭考虑其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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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被告:
认罪的第二名被告由单亲母亲抚养,父母已离婚。其律师在求情时表示,被告承诺遵守保释条件,准时出庭,恳请法庭从轻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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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由马六甲检察署主任拿督沙扎里、副检察司莫哈末阿里与纳比哈主控,原建议每人保释金2万令吉。最终,法庭批准两人各以7000令吉保释,并要求在11月26日过堂时提交案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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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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