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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6, 2026

国民登记局(NRD)强调,大马卡是官方身份证明文件,严禁借给他人使用,即使是配偶或子女也不例外,尤其不能用于购买补贴燃油。
总监巴德鲁希山指出,所有涉及柜台或身份验证的事务,必须由持卡人本人亲自处理,任何代用或持有他人身份证的行为,都已违反规定,当局也呼吁民众切勿滥用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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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说明,此禁令符合1990年国家登记条例第25条,一旦触法,可被判最高2万令吉罚款、最高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官员提醒,民众切勿随意借出或交出自己的大马卡,以免被不法分子滥用,最终连累自己面对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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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NRD也解释,在特定情况下,如家人之间在持卡人知情且未涉及滥用的情况下使用大马卡,一般不构成违法。
早前丹州就发生男子疑盗用4张他人大马卡添购超过100公升补贴汽油的事件,目前已引起当局关注并展开调查。NRD强调,若涉及盗用或滥用,将严厉对付,而相关补贴政策的执法则由内贸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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